行政委员会

行政委员会

职权范围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行政委员会被赋予以下职权:

1. 审核理事会其他常设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,对各专业委员会提交至理事会的报告和文件进行审议;

2. 代表理事会在理事会会议间隔期就通常审议的事项进行审议和执行(不包括章程规定理事会不得授权的事项),并在下一次定期理事会会议上汇报;

3. 代表理事会处理校长/执行校长的全部合约事项,以及副校长聘任和解聘相关事项,并适时向理事会提出建议;

4. 就理事会或其专业委员会提交任何事项向理事会提供建议。